这种情况是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伦理的,在大多数社会观念和法律体系中都是不被接受的,不存在所谓正常、健康或被认可的婚姻观。
从伦理道德角度看
违背基本伦理:养母与养子之间本应是一种基于亲情和养育关系的纽带,这种关系是建立在类似于母子的情感基础之上的,将这种亲情关系扭曲为婚姻关系,严重违背了社会基本的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观念,冲击了传统的家庭伦理秩序。
对家庭观念的伤害:这种行为会对社会所倡导的健康、正常的家庭价值观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,可能导致人们对家庭关系的认知出现混乱,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。
从心理和社会影响角度看
对个体心理的伤害:这样的畸形关系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困扰,使他们陷入内心的矛盾与挣扎中,难以建立真正健康的亲密关系和正常的人际交往模式。
对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:如果这种现象被认可或默许,可能会引起不良的社会示范效应,误导人们的价值取向,破坏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,影响社会的文明进步。
从法律层面看
可能涉及违法: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,近亲属之间(包括拟制血亲关系如养父母与养子女)的婚姻通常是被明确禁止的,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和伦理道德准则,一旦这种行为发生,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