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案件背景
- 2018年10月4日,广西钦州灵山县平南镇古松村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,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杀害,案发两天后,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。
2、案件审理
一审:杨光毅因犯强奸罪,一审被判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但随后他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,表示不服判决,并提出上诉请求改判。
二审:广西高院二审法院改判杨光毅死缓,并限制减刑,这一结果引发舆论关注。
再审:2020年5月10日,最高法决定对该案的终审判决进行调卷审查,随后,百香果女孩家属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,最高法在阅卷后,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此案,2020年12月28日,广西高院公开宣判:撤销原二审判决,改判杨光毅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执行死刑:2021年2月2日,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,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光毅执行了死刑。
3、民事赔偿调解
- 2019年9月,在灵山县法院的主持下,被害人家属曾与被告人杨光毅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,民事调解书表明,要求被告杨光毅赔偿经济损失285474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,此后,被害人家属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4、法院退赔
-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“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;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,应当及时返还”,法院从凶手杨光毅银行卡账户内发现了一百多元,将当年百香果女孩遇害时被抢的32元归还给受害女孩家属,2021年3月12日,杨某燕的母亲陈礼言接到了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的《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》,至此,凶手杨光毅对受害女孩及家属退赃全部执行完毕,受害方获得退赔32元。
百香果女孩案是一起极其悲惨且令人痛心的案件,它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,也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、司法公正等问题的广泛讨论,对于此类事件,我们应深刻反思,加强法治建设,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、健康的环境中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