间接故意犯罪的判定标准包括明知行为后果、放任结果发生、危害社会等;法律上的定义包括认识因素、意志因素、放任态度等。
判定标准:
1、明知行为后果: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。
2、放任结果发生:虽然不希望结果发生,但也不采取措施阻止这种结果的发生,对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持听之任之的态度。
3、危害社会:行为人的行为实际上导致了对社会秩序或他人权益的破坏或威胁。
4、主观心态: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并非直接追求犯罪后果,但对可能发生的负面结果采取一种漠视或接受的态度。
5、客观行为: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,其方式和手段足以表明其对危害社会结果的放任态度。
6、法律责任:根据《刑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间接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定义:
1、认识因素: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社会结果有一定的预见性,但这种预见不是基于必然性的认识,而是基于可能性的判断。
2、意志因素:尽管行为人不主动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,但对于这一结果的出现并不持反对态度,而是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。
3、放任态度:所谓“放任”,是指行为人对于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既没有积极追求的意图,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阻止,而是任由事态自然发展。
4、构成要素:在间接故意犯罪中,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先行行为,就不会有相应的危害结果发生。
5、法律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四条规定了故意犯罪的概念,其中包括间接故意犯罪的情形。